第6卷 第15章

海棠花未眠 · 第 15 章 / 45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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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天气晴转阴,厚厚的云层积压在穹顶。

赶上第八节课全校大扫除,花|蕾拿着扫帚借机去天台放风,她已经提心吊胆一整天,终于得以喘息。

学校附近有家饭馆放养着一群鸽子,到点了回去觅食,不会飞走。

它们盘踞在屋顶上,远远望去灰扑扑的,像大片纸屑燃烧过后尚未被风吹散的灰烬。

路以宁匆匆忙忙赶来。

“老黄和章老师他们几个都在,忙着帮5班新来的实习老师介绍对象,一办公室的媒婆……气氛挺热烈,没听见说你和许长阳的事……”

她借着搬作业本和问数学题的机会,磨磨蹭蹭在老师办公室里待了许久,打探情况。

“应该没事的。”路以宁安慰花|蕾。

“我总觉得别人都知道了,在背后指指点点。”花|蕾尽量把语气放轻松,佯装得像说了句轻飘飘的玩笑话,“带坏优等生,我会被他们钉在耻辱柱上,每个人过来吐我一口痰,我就被淹死了。”

“你别老这样想,自己吓自己。”

“真的吗?”

路以宁笃定地点点头。

“我昨晚都想好了,要是真出事了,老黄真找我去谈话,我就退学。”

“你别瞎说。”

“悲观主义者都这样。”

路以宁侧身前倾,一个熊抱,揽住她的肩膀拍了拍,节奏轻缓力道温柔。

花|蕾卸了一肩的重担,终于得以喘息般倚靠着她来支撑身体的重量。

两个人都没再说什么话。

大扫除过后,空气总飘着一股清冽的消毒液的气味,被风吹到鼻尖上来,好一会儿才散。路以宁透过底下一排香樟,看见了秦桑。

他在往学校书店的方向走,背影在树叶和枝丫的掩映中渐渐隐去。

路以宁心里却多了一丝期盼,学校书店旁边挨着传达室。

秦桑每个月都会收到一封放在传达室的信,今天也是如此。

淡蓝色素雅的信封,拆开,里面是同色的信纸,连信纸中间两道折叠过后的痕迹都不偏不倚,将页面均匀分割成三等份,可见当事人有多小心翼翼。

字是清秀的钢笔字,落笔稍重,背面隐隐洇出墨痕。

到了现在,秦桑即便不看最后一行的署名,也能认出她的字迹了,和之前是同一个人,她管自己叫小七。

“嗨,秦桑。”总是这样简简单单的开篇,却让人莫名联想起王小波的那句“你好哇,李银河”。

她有时候分享开心的事情,有时候诉苦,有时候说着漫无边际的话,仿佛在面对面闲聊,假装已经跟他是相识已久的老朋友。

“今天作业好多啊,试卷压着做不完。一边记中纬西风带的典型地区一边打瞌睡,严重怀疑自己记忆力衰退了,我是不是要补脑了?”

“《雀音》上映了,你去电影院看了吗?网上的评价好像褒贬不一,我正犹豫要不要趁下个周末有时间去看呢。”

“今天还被朋友套路了,她说世界上的猪都死了,打一歌名。我没猜出来,答案是《至少还有你》,哈哈哈……”

就这样絮絮叨叨,渐渐地,仿佛能听到一个女生在耳边叽叽咕咕连说带笑。他的脑海里,甚至开始不受控制地勾勒出一个模糊的身影来。

应该是简单的长长的马尾,素色的衣裙,干净的脸庞吧。

平日里文静乖巧,私下里却有着灵动调皮的小心思。

好像和千万个女生没什么不同。

但好像,又有些不同。

秦桑不是没有收到过女生的信,相反,从初中就开始担任学生会干部的他,一直是女生们递信的重点对象。

所以开始收到小七的信的时候,他是没打算看的。

出于礼貌,带了回去,和其他的信放在一起。

可是第二个月,他又在传达室里看到了同样的淡蓝色信封,上面是同样的字迹,写着他的名字。

然后是第三个月,第四个月。

世间事,最怕“认真”二字。

好奇会害死猫,也会诱惑看似老成的少年。

终于有那么一天,他听着客厅里传来巨大重物落地的声音,伴随着父亲的咆哮和诅咒,良久没有停下来的意思,他到底还是忍不住心烦意乱,想找些事转移下注意力,就随手拿起了那一沓淡蓝色信封。

想到这个月的信,秦桑下意识地回头扫了一眼校园。

他知道小七就在这些三五成群笑语晏晏走过身边的女生里,他在问自己,如果现在看见她,会不会有所感应,认出她的脸。

自嘲般地轻轻摇了一下头,赶走杂念,秦桑拿着信往回走。

回去的公交车上,他忍不住从书包里拿出淡蓝色的信,拆开了来。

“上个月回爷爷奶奶家,跟着大人们一块去看了手工造纸。把青檀树皮剥下来晾干,在水中浸泡好,捞起来加少许草木灰蒸煮,去杂质,捣浆打浆,抄纸烤干再打磨。一道道工序下来,我站在旁边学了不少,但自己上手好难,也就只能帮着打打杂……”

“听说泾县那边许多场子做纸,朝阳的山坡上一整面都是晾晒的树皮。常年日晒雨淋,最后全退了颜色变成白的,雪一样覆盖在山上……”

秦桑倒了倒信封,里面果然还附着一小张淡黄色的手工纸,看来是她的劳动成果。

纸张粗糙,并不柔韧,有清晰可见的脉络纹理和未除干净的杂质,像旧了的书页。

触手却多了一丝温度。

上面也有一小行字:祝你天天开心。

秦桑的嘴角,在自己都没有察觉的时候,微微扬起了一个向上的角度。

他感觉心情轻松。

公交车到站了,秦桑把小七的信纸信封一并塞进书包里。

再走几分钟路回家,发现家里没人。

打了三遍电话,妈妈李君没接。

他肚子正饿着,打开冰箱看了看,剩饭剩菜也没有,只一盘隔夜的冷馒头裹着保鲜膜和两瓶辣酱,占掉了大部分空间。

他把馒头放进微波炉,李君的电话来了:“我在医院,你爸的病又复发了。晚饭你自己解决,不用来医院。”

并没有寻常癌症病患家属的痛苦哭泣,李君的声音,平静而麻木,像是在说“明天要下雨”这样的话。

秦桑“哦”了一声,也很冷静。

只是,挂断电话后,他倚着橱柜,慢慢任自己滑坐到地板上,忡怔了良久。

又复发了。

半年前,他的父亲秦升平才做了第三次开颅手术,切除复发的脑膜瘤。

当时医生就说了,如果再复发,治疗已没有任何意义。

事实上,第三次也是秦升平哭着喊着求着骂着闹着,最后逼着家人做的决定。

他要活,他不想死,五年来,病魔的残酷折磨让他只剩下了最后这一点执念,他要活下去。

无论痛苦也好,残喘也好,毫无尊严也好,倾家荡产也好,他都想活下去。

开始的时候,李君会在秦升平号啕大哭的时候陪着他哭到昏厥,也会拿出家里所有的积蓄,陪他到北上广的大医院求医。

然而,时光渐渐摧毁了亲人间最后的温情,带着无限希望求得最好的医生主刀的手术,也一次又一次重新复发,疼痛与恐惧让秦升平开始失控。

他开始怀疑李君并没有全力以赴地救治自己,怀疑她和医生串通起来想要消极治疗让他早死,他觉得只能日复一日躺在床上苟延残喘的自己已经成了家里的负担,而妻子和儿子,也一定如此认为。

秦升平开始偷偷摸摸上网结识一些号称能治百病的江湖骗子。当李君发现他动用了多年来给儿子秦桑准备的留学费用,全部用于购买某位神医的仙丹时,李君与他之间,终于爆发了生病以来第一次大型冲突。

此后,他们之间的分歧越来越大。

秦升平着了魔般,相信只要有钱就能活,为此他不惜将所有家庭资产和储蓄赌上,在正规医院的医生已经得出不乐观的结论后,去赌江湖游医的谎话。

而李君觉得,秦升平已经失去了理智,他想要拉着全家人一起下地狱,以前还算有爱的男人,现在变得无比自私和愚蠢,病痛磨去了他的心性,留下来的,只是一个吸血狂人。

微波炉“嘀嘀”的报警声让秦桑从发呆状态清醒过来,他一把关了微波炉,拿上钥匙和钱包出门,拦下出租车往市第一医院去。

无论如何,还是想去看看那个人。

赶上下班晚高峰,车辆四处塞堵,隔几分钟一停。

话痨司机想找人唠嗑,问了什么说了什么,秦桑全没听见,耳边闹哄哄地响。司机见他闷声不吭,讨了个没趣,不如自己打开车载广播听听小曲儿。

极煽情的老歌《酒干倘卖无》:“多么熟悉的声音,陪我多少年风和雨,从来不需要想起,永远也不会忘记……”

秦桑被歌声拉回了思绪。

“酒干倘卖无”,是一句闽南语,据说意思是问人“有酒瓶要卖吗”。

背后是一个父与子的故事。

父亲为抚养孩子长大成人,走街串巷收酒瓶和废品赚钱,嘴里高喊着这一句“酒干倘卖无”。

在秦桑的印象中,秦升平扮演父亲的角色并不算称职。

秦升平脾气暴躁,缺乏耐心,遇事沉不住气。

小时候,他教秦桑怎么握笔,没两分钟,朝秦桑眼睛一瞪笔头一扔,咬牙切齿骂两句猪脑袋。

秦桑晚上偷偷摸摸起来看碟自学,里面的幼师唱着儿歌示范:“大哥二哥头碰头,三哥弯腰下面托,老四老五团团做,小小拳头把笔握。”

秦桑练习许久,第二天已经会沿着田字格里的虚线写字,平平稳稳的一横。

秦升平看了喜笑颜开,直夸他聪明,再夸自己教得好,全然忘了父子俩之间的不快。

秦桑不理睬他,只是自顾自地写。

夸他,他不笑;昨天骂他,他也没哭。

这些年他们谈不上有多亲近,因秦桑有意避开,也没有生出太多的冲突,算是平平淡淡地过。

秦升平自生病以来,秦桑陪过几次床,买饭,喂水,叫护士,拧毛巾给他擦脸,看见他鬓角头顶的白发也觉鼻酸。

照顾他,是为人子女应该做的。

心里难过、痛苦,想到那个给予自己生命的人在一天天消逝,再也不能相见,也会暗夜里落泪。

但要秦桑说出几句贴己的话来宽慰他,刀刃顶着喉咙,秦桑也不一定能憋出来。

秦桑以前从没想过秦升平会死这回事。

以前语文老师读《目送》给他们听,龙应台在书里写:“所谓父女母子一场,只不过意味着,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。你站在小路的一端,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,而且,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:不必追。”

全班寂静。

懵懂的孩子们还未体会,只觉得听来有一丝排解不开的怅然愁绪。

如今他们仍是背影的提供者,身后的父母才是目送者。

注定了,留下来驻足凝望的那一方,承担着这份感情里更沉重的分量。

秦桑设想过千百次高考后去外地上大学或者出国留学,从此天高任鸟飞,他不会是被留下来的那个人。

而如今,就在刚才,李君在电话里告诉他,快了。

快了,活不了多久了。

秦升平真的要死了的意思。

角色对调过来,他成了目送者,秦升平会率先抛弃他,离开他。

“师傅,麻烦您开快点,赶着去医院。”秦桑沉默良久之后,终于开口说话。

前方的道路也逐渐疏通,车从大桥上驶过,底下的徽阳河上长风浩荡,破损的旧渔船停泊在岸边,桅杆上褪色的旗帜迎风猎猎作响。

过了桥就是市第一医院,秦桑在路口下车,付了钱摔上车门就跑。

医院是个热闹的地界,永远不缺人。

他没跑几步,被来往的人群阻挠,不得不放缓脚步。

电梯里人也爆满,挤着各色的人,男的女的,老到拄拐杖的,小到裹在襁褓中嘤嘤啼哭的。

消毒水味、饭菜味、男人夹克上的烟味,充斥在狭小的空间里,折磨着人的神经。

一路找过去,总算到了病房门口。

推开门,秦升平躺在床上昏睡,只有他一个人,李君不在旁边,他的头无力地落在枕上,雪白的枕头深深陷下去。

透明的氧气罩子盖住他的口鼻,形如怪兽桎梏住他的呼吸。

合上了双眼,对周遭一切无知无觉。平常易怒易躁总显得有些凶悍的脸上没了煞气、没了威慑力,几道褶子,被病痛折磨得形如骷髅的脸,依稀已经快要认不出旧日模样。

“爸。”秦桑在床边坐了一会儿,试着轻轻叫了一声,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又干又哑。

明知道这时候他是怎么也听不见的,却想要尝试着这样叫他。

毫不意外,床上的人毫无反应。

吊瓶里棕褐色的药水才输了不到一半,静静地往下滴着,流淌进他日益枯萎的血管里。

李君其实没走多远,就待在楼道里。

她的面前开着一扇小窗,她靠着窗户在抽烟。

忙碌了一天下来,绾起的头发松散了,落了几缕缠在颈后。

她不知道儿子过来了,也并不急着回病房看那人怎样。反正,她在不在,那人都只剩一点余光。

秦桑走过去,伸手掐了李君指间的烟,那点儿忽明忽灭的猩红被碾灭在冰冷的窗台上。

楼道里沉寂幽静,灯光昏暗,映在人脸上全是狭长黢黑的阴影。

李君转过身来,秦桑才看到她脸上的妆全花了,狼狈得不成样子。

记得他小的时候,李君极爱美,平日下楼倒个垃圾也描眉,唇上涂一点点淡粉色或是樱桃色,换上精致的小旗袍。

那时,谁不说秦桑的妈妈是个美人儿。

而今,面前只有一个和千万中年妇女一样不修边幅的面目模糊的女人。

“你来了啊。”李君面容疲惫,看儿子的时候眼神没有聚焦,飘忽着,落在了半空虚无的某一点。

“你吃晚饭了吗?”秦桑问。

“不饿,不想吃。”她根本就吃不下,心被堵着,闷得人难受。

“爸怎么会突然又……复发了?”

李君露出一抹轻蔑的笑,满含嘲讽:“上次的手术,就不该做的,魏教授分明说了,强行再开颅,只可能会刺|激肿瘤加速扩散,可能命更短。他不信呗,非说我不想他活,自己跑魏教授跟前跪着,说自己签手术同意书只求手术切掉那个坏东西,还逼着我把家里的唯一住房抵押了贷来手术费。

“结果呢,不到半年就复发了,给魏教授说准了不是?我现在看到他那个号叫打滚的鬼样子,心里可舒坦了。”

嘴上说着舒坦,两滴豆大的眼泪却猛然从深陷的青黛色眼窝里砸下来,砸在鞋面上,曾经精致的绣花鞋面,已经脏污不堪。

秦桑哑口无言。

这夜,只剩下饿和冷,风往骨头里钻。

冷加剧了饥饿的感觉,此时,他觉得胃仿佛在痉挛。

“请了护工,今晚就会过来。我明天还得上班,你也早点回去休息,明天还得上学。”李君说。

秦桑皱眉:“把爸一个人扔在医院?”

话刚出口,便知自己犯了错,但已来不及收回。

果然,这话直接踩着了李君的痛处,她脸上平静的面具倏地裂开,像要露出一口獠牙,逮住谁都想往死里咬他一口才解恨。

“家已经没了,钱全没了,房子也抵了,你的学费也全花光了,还欠了一屁股债。管他,怎么管?谁管?他为什么不管管我们,为什么不想想老婆孩子还要活,为什么只想着自己活?明明医生早就告诉他没有希望了,他为什么还要像条疯狗一样把我们的希望全部碾碎再走?是谁不管谁?如果有希望不给他治,是我凉薄。可是谁都知道根本没希望了,他还拼命地折腾!他就是想要我们一起陪他死!我不想如他的愿!”

连珠炮似的话夹枪带棍砸下来,势要把秦桑的脊梁骨都戳碎了,让他无地自容。

李君把眼泪硬生生逼退回去,变成一潭深不见底没有波澜的静湖,骤然结束了这突如其来的发泄。

她闭了嘴又想抽烟,擒住细细长长的女士香烟往嘴边送,打火机擦燃,火光短暂地映亮她的脸。

风从窗口灌进来,吹得头发越发凌乱。她干脆一把取了簪子,一头黑发如瀑散开,其间竟已掺了几根银丝。

秦桑站在她身旁听了那番话,感觉浑身的血液齐齐往头顶涌,又迅猛地回落,脚踩不到实地。

良久,他才找回自己的声音:“对不起,妈。”

李君没再应,眼底寂寥,望着医院高楼下的车辆与行人,看谁都像蝼蚁浮萍,她自己也如此。

这些年,秦升平就像她肩上的大山,每一个人都呵斥她不许放下,哪怕往前每走一步都可能粉身碎骨,然而道德的大棒悬在头顶,她哪怕歇一口气,也随时会被劈头砸下。

她太累了。

她已经累到只想做个坏女人,去任性,去逃避,去放下。

但最终,她只是拍了拍秦桑的背,转身拖着沉重的脚步回了病房。

秦桑看着妈妈的背影消失在走廊尽头的门框里,他扶着窗棂,慢慢蹲下身去。

在学校里千人仰视的闪光少年,此刻面容布满了扭曲的灰暗纹路,像一个暮年的老人。

一颗颗汗珠从他的额角沁出来,他用尽全力压着疼痛的胃部,不让自己轻哼出声。

不知道为什么,这个时候,他突然想起了小七的某封信。

她在信里说,他一定会拿到通往未来的金钥匙。

她是天真的,并不知他身陷泥淖。

然而她也是对的,他需要那把金钥匙,他的人生,已经只余一条单行道,没有任何机会去后悔与回头。

他要凭自己的力量走下去。

他和那些快乐单纯的同龄人不一样,他才十七岁,但已没有机会犯错。

一次也没有。